同婚釋憲 大法官5月24日公佈釋憲結果。圖/聯合報系 分享 facebook 備受矚目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後,司法院今天公布大法官會議將於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釋憲結果。這場被喻為世紀攻防戰的釋憲案,引起各方關注,審理的十四位大法官頗有壓力,密集審理。這次的同婚釋憲聲請案來自於長期推動同婚法制化的祁家威,祈在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後,捲土重來,他以民法親屬篇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違憲,提出釋憲聲請;另外,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對民法婚姻規定是否違憲提出釋憲聲請。大法官會議在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辯論,辯論重點如下:1.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2.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3.又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4.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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